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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人權日的省思

郭敏俊

每年的十二月十日,是所謂的「世界人權日」,這是聯合國早在1948年的12月10日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而制定日子,目的在提醒世人,世間尚存在著許多違反人權的情事,人類有責任消除這種情形,使世界更加和諧。

人權是生而為人之不可被剝奪的基本權利,人權是普世的、天賦的、永恆的真理;人權不是統治者的恩賜,更不是法律的規章。易言之,人權是人的生存原理,如同空氣之於生命;侵犯一個人的人權,不啻謀殺他的生命。在這個普世真理之下,人世間本應相互尊重和諧共存,然而,非常不幸,自古以來人類即以各種理由不斷地侵犯人權,輕者辱罵詆譭,或限制活動,重者嚴刑囚禁,甚至極刑奪命。

人權由個體擴充到種族或是國家的集體人權時,更牽涉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層面,更攸關一個種族或國家的生存權,在弱肉強食的國際現實環境裏,「民族自決」則是弱勢者的強烈訴求。

二次戰後,在民族自決意識高漲的聲浪中,許多被殖民的民族紛紛奮起掙脫枷鎖,爭取獨立自治。不幸,當時台灣未能把握良機向世人宣示獨立自治的決心,反而興高采烈慶祝「回歸祖國」,種下日後台灣被土匪蔣幫流亡政權霸佔,繼而台灣人被大屠殺的惡因。經過半世紀的專制統治與奴化教育,台灣人淪為次等國民,不僅喪失自我認同認賊作父,而且自我作賤,鄙視母語,以被同化為榮。這也是為何人數佔絕大多數的台灣人,迄今還無法建立一個以「台灣」為名的國家的最大原因。這也是台灣人總統陳水扁之所以會被一個外來的殖民者,肆無忌憚無理下獄的最大原因。

一位擔任過兩屆八年的總統,無論他的政績多麼斐然亮麗,總是被殖民者的餘孽有計劃長期加以扭曲醜化,為其橫加罪名於阿扁身上的邪惡行徑合理化。兩年多以來,陳前總統的人權被馬英九踐踏蹂躪,可悲的是,他昔日的同志不僅未能為他的人權據理力爭,反而紛紛與之切割,令人不禁感慨萬分!

人世間之情義,亦如人權一樣,是普世的真理,也是人類之所以高貴的基本要素,無情無義,則禽獸不如。再進一步而言,如果不能為真理而奮鬥不懈,則難免易與現實妥協,甚至喪失理想。失去理想,也就失去目標,隨波逐流,無所作為。

在此「世界人權日」,讓我們為世界上那些被無理侵犯人權的人士,如阿扁總統、或中國的維權人士、劉曉波、艾未未等等,以及被中國鐵蹄蹂躪喪失基本人權的西藏民族、東土耳其斯坦民族、蒙古民族等等,獻上我們的關心,並祝全球「拯救西藏人民」(Save Tibetan Lives)運動成功!

郭敏俊 12-9-2011


郭敏俊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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