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回首頁
 


奇思異想集 54

◎ 林良彬

社會(國家)的形成

在自然蠻荒狀況下,每個人可能互相為敵,人人都處在蠻力鬥爭或戰爭威脅的不安之中,這種社會或族群的縮影就是主奴不平等的社會,只有一個人或少數人是自由的,其他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奴隸,生命脆弱、任人宰割。

後來大家發覺:如果要維持長久的和平穩定與安全幸福,人人必須各自退讓一步,承認對方的生權存或幸福的權利。於是每個人同意放棄自己的若干權利或偏執,共同接受群體的規範,形成一種社會契約,它就是代表這社會的共同意志(common will)或基本法律(law),它已不是某特殊個人(皇帝、霸主們)的意志,設計這個普遍共同意志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 每個個人的安全與幸福權。人人平等-就成了一個正常長治久安的社會或國家中不可或缺的基礎。這個理性的、不再使用蠻力 的相互讓步、相互承認的原則是西方十七世紀才成為人類的共識,應該也是今天地球人的常識。十七世紀的英國洛克(Locke)的整個政治哲學的基本原則就是:保護每個個人的安全與幸福-包括更上層的言論、思想、宗教信仰自由等等神聖不可剝奪的權利。

但是歷史上也常常出現危險的濫用:即反過來,以虛假的”共同意志”來霸凌個人的現象。其實,古代皇帝、霸主們也是不敢公開敵視「人民」,早就學會以「上天的兒子」來偽裝自己的獨裁。另一方面,18世紀末的法國大革命狂熱份子和今天的共產黨人一樣也善於偽裝,把一小撮黨或精英、主子心態 “以人民的名義”  ,反置於人民之上,把人民踩在腳下,公然剝削廣大人民應該擁有的一切。應該說,無論在什麼時代,宗教迫害和政治迫害都是最邪惡的行為,因為牠剝奪了人民幸福的權利,當今共產黨人如中共,現正在厲行這兩樣東西,實即就是倒退回 歷史上的主奴社會。

很清礎地,在今天21世紀,洛克的政治哲學才是自由社會價值觀的基石;而19世紀馬克斯共產主義階級鬥爭及其價值觀則是完全顛倒的邪說。

 

林良彬奇思異想集

台灣e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