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清淨心?
一切法中,心法最勝,是故佛經說:「心淨故眾生淨,心染故眾生染」;亦由此 心故,眾生或著生死、或証湼槃;所以佛法最重於修清淨心、去染污心。
因此佛教可定義為實踐如下三次第:1)諸惡莫作、2)眾善奉行、3)自淨(淨=空)其意。
1)和2)可能只出於染污心-避罰求賞之機心,故必須求得3)心的淨化。即 出自清淨意念主動地去行為,例如 行善布施不出於 欲求得善福果報,而是三輪清淨,不能一直念著我在布施別人。因此沒有布施者、布施物、受施者之算計分別(或名 三輪體空),才是最清淨善行。
能行最清淨善行,就會獲致心靈的清淨、愉悅、自在,也就是得到湼槃境界了。
關於三輪體空,還有深刻的哲學內容,簡述如下:這可應用到任何三項事物或概念(items),不只限於布施者、布施物及受施者三事;例如見者、見(的動作)、所見物;去者、去、所去處;貪者、貪、所貪物;都是相待而有。試想它們三者的關係,凡缺其一,其他二者也不成立。例如:布施這行為 不是抽象的自己存在著,它必須有施主及受施人才能成立。又如果沒有施物及受施者,何來施主的存在。這樣的「語詞或概念之關聯性(verbal or conceptual relativity)的分析」,在龍樹的《中論》中是常見的。
龍樹《中論》第二「破去來品」的青目註解說:「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者、所去處,是 (三)法皆相因待。因去法(去法=去這件事)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 (它們三者皆)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整個中論的主旨在最後四句16個字。
既可應用到三項,自然也可以適用到二項items :主客、自他、彼此、見者和見,能見和所見等。,佛經中常見的「不二」法門,就是指這個道理。
再下來,也可以運用到四項items(如:貪者、貪物、貪行、貪果),隋天台智者大師在《摩訶止觀》中廣為運用四個事物關係模式的分析(四運分別)如:未念(心未起)欲念(心欲起)、念、念已等四項(見《摩訶止觀》p.85,佛陀教育基金會印本),只都在指出它們(無論二、三或四項items)的相互依存,故各項皆無自性、沒有孤立自存的性格。但是凡夫受到「語言、名字、概念的誤導」很容易把原本相互關聯的事物看成 個個獨立、分別的存在。
佛法說「一切皆空」就是要人們了解:一一事物並不是個個孤立自存的,因為沒有這些東西,故說它們是空的。
總之,說一切皆空,不是說一切卻不存在,而是讓你看到「一切事物是相關聯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