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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e-mail

◎ 鄭思捷

寄來的‘舊金山和會紀錄’收到了。我也以此紀錄作為台灣獨立建國的根據。因為太平洋戰爭是美國和日本的戰爭。在那個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台灣人是日本人。所以,我認為台灣的前途只有由日本和美國來決定。在那個時候,美國和日本的決定就是在‘舊金山和會紀錄’。在此紀錄裡,日本放棄對台灣的主權,就是我認為台灣獨立建國的根據。

在一九四五年,日本戰敗後,台灣人卻歡天喜地,歡迎中國來接管台灣。台灣人不瞭解中國人的惡習,在一九四七年發生了二二八事件。這就是台灣獨立建國的根據。

但是,在一九四九年,中國的國民黨,在內戰裡敗給了共產黨,逃離到台灣。在那個時候,‘中華民國’仍然是中國的唯一政府。在一九七一年的時候,‘聯合國’才把‘中華民國’敢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代之。中華民國在全世界裡就不存在了。但是,美國要在一九七九年才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為中國的唯一政府。

美國就把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承認為一個‘台灣統治當局’,不是一個國家了,把‘條約’改成‘關係法’。‘中華民國’已經變成為中國的有明歷史的名稱了。現在,全世界的人就以‘中華民國’把它在‘滿清’之後放在中國的歷史裡了。

但是,你也知道的很清楚,台灣人民有著80%的人,同意用‘中華民國’了。

你現在要用‘領土’不是‘建州’來加入美國。不過,這是不適合國際法。因為,在一九一八年,世界第一次戰爭時,美國總統,Wilson(美國唯一獲得了博士學位)提倡‘民族自決法’(當然得到國會的反對)。在太平洋戰爭時,也一樣提出了‘不能以戰爭掠奪土地’。所以,我還是要用‘獨立建國’作為台灣前途的根據。

 

鄭思捷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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