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民在一年後又有機會﹐選擇我們的政治領導者。這位領導者﹐對台灣將來的前途有非常關鍵的決定。因此﹐台灣的前途決定在﹐台灣人民選出什麼樣的政治領導者。我們認為﹐台灣領導者應具有下列的資格(qualification)和能力(ability)。
四百年來﹐從中國移民來台灣的漢人﹑客家人從來沒有在台灣成立﹐一個統一的中央政府。在十七世紀後﹐世界各地許多人民紛紛成立現代化的國家(nation-state)的時候﹐台灣 一直受到外來政權的統治。台灣人民也沒有獨立建國的理念和意願﹐直至一九四七年的二二八事件。
台灣的獨立和台灣人民的建國是台灣歷史的教訓和啟示。台灣人民必須超越我們的祖先﹐獨立建國﹐才能終止外來政權﹐保衛祖先為我們開墾的家園。
獨立建國是台灣人民的唯一生路。台灣領導者一定要有這樣的理念。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堅定不移的台灣獨立建國的歷史使命感。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深切地認同西方的民主制度﹐如“制衡(check and balance)﹐政權分割(separation of powers)﹐政教分離(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深切地認識﹐政府是由人民﹐為了人民成立的。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深厚的人權﹑自由﹑平等的價值觀。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中國的封建思想。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民之所欲﹐常在我心“的封建觀念。
四百年來﹐台灣在不同外來政權的統治下﹐生存了(survive)。中國移民來的漢人﹑客家人﹐和原住民 (indigenous people)一齊經歷了相同的歷史命運﹐台灣人產生了(born)。台 灣人有自己獨特的歷史﹐有自己的語言﹑文化。我們不能讓我們的母語消失﹐不能不知道自己的過去﹐不能不承襲自己的文化。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瞭解到﹐台灣的語言﹑文化﹑歷史是台灣獨立建國的基石。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能有﹐“歷史共業”認同中華民國歷史的信念。
台灣的環境是我們世世代代子孫所賴以生存的。我們不能為了一時的享受﹑方便﹑短暫利益而加以開發。對森林﹑水土﹑海域﹑空氣種種自然資源我們不能濫用(abuse)。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復興台灣語言﹑文化﹑歷史的責任感。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維護台灣環境和自然資源的責任感。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對抗中國反台灣獨立建國的勇氣(guts)。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代表台灣人民﹐明確地表明﹐台灣人民不要作中國人。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勇氣向中國表現﹐台灣人不要作中國人的決心。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勇氣向中國說明﹐台灣獨立建國對中國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對抗﹐不是容忍台灣統派反獨立的勇氣。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不可以有“和解共生”的無知(ignorance)。
為了避免﹐因為台灣的獨立﹐被捲入和中國的戰爭﹐美國只能公開表達不能支持台灣獨立。雖然﹐美國也不能讓中國以武力侵佔台灣﹐美國也不能公開表達支持台灣獨立。所以﹐美國對台政策是”維持現狀“。但是﹐”維持現狀“是暫時性的。對這樣的對台政策﹐美國政府在各方的督促下﹐開始重新思考。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一定要有能力接受這樣的挑戰﹐利用這樣的形勢﹐讓中國和美國同意﹕台灣獨立是解決這種衝突之道﹔台灣獨立並不是引起戰爭之因。
台灣的政治領導者﹐絕對不可以用“台灣不獨立”向中國表示善意﹐不可以用“台灣不獨立”來取悅美國。
如果台灣沒有這樣的政治領導者﹐那是台灣人民的無奈﹔如果台灣有這樣的政治領導者﹐但是得不到台灣人民擁戴﹐那是台灣人民的錯過。
台灣人民必須深切地認識到﹐在台灣的現狀下﹐台灣人民選擇自己的政治領導者的機會並不是無限的(unlimited)。如果台灣沒有獨立﹐台灣人民沒有建立自己的國家﹐台灣人民享有選擇自己的政治領導者的權利是得不到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