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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不能妥協﹑建國可以妥協

◎ 鄭思捷

二百多年前﹐美國人民在他們的祖國殖民統治多年後﹐決定獨立建國。當時的英國是世界最強大的國家﹔而且﹐這個世界上﹐還沒有一個被殖民的人民膽敢起來﹐反抗母國。美國的獨立就像以卵擊石﹐成功的希望極為渺小。
美國人民不僅在史無前例下﹐追求獨立﹔而且﹐他們認為﹐要脫離母國的殖民統治一定要光明正大﹐公公然然地說出他們要獨立的理由。美國的建國者向全世界宣佈『獨立宣言。』
美國的獨立﹐對美國人民來說﹐是一個偉大的挑戰(challenge)﹐是一條不歸路。他們認為美國的獨立是不能妥協的。
在獨立戰爭中﹐美國的民兵連連地戰敗在祖國的正規軍手下。英國也曾經好幾次要美國人和解﹔但是﹐美國人拒絕了。美國人奮勇地接受挑戰﹐憑著他們堅定的意志﹐堅信他們獨立的理念﹐成功了。美國的獨立不是在妥協﹑和解下達成的。
美國的憲法被人稱為是一個偉大的妥協(A Great Compromise)。 美國獨立後﹐國窮民困。 獨立不久﹐美國就發生了人民叛變的事件(Shays' Rebellion)。 這個事件加速促成美國憲法 和聯邦政府的成立。
美國的建國者﹐分別從十三州聚集在費城﹐商討憲法的制定和聯邦政府的體制。對一些事情﹐他們有相同的看法。對另一些事情﹐他們卻有極端激烈的不同意見。在許多重要的問題中﹐大州和小州的衝突最為錯綜複雜。因為這個衝突﹐美國的憲法甚至面臨流產的危機。
麥迪生(Madison)認為聯邦政府是民有(derive the government directly from the people)﹐而不是州政府的組合。他贊成 proportional representation。但是﹐這種民主 制度得不到﹐小州代表的同意。 他們提議一州一票﹐才不會大州吃小州。 制憲會議陷入僵 局。現在﹐美國國會的參院和眾院制度﹐就是這個大州和小州衝突的妥協的結果。因為這個妥協﹐美國的憲法才能順利產生。美國的建國﹐就在這個偉大的妥協下產生了。
民主政治的實行﹐一方面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一方面也要學習妥協不同意見的藝術。如果每個人都堅持自己的意見﹐而缺少妥協﹑和解不同意見的藝術﹐我們就無法實行民主政治。
台灣人民追求民主﹐也學習妥協的藝術。我們充滿了妥協﹑和解的心態。如果有人堅持原則而不妥協﹐就會被人批評為不識時務。我們必須分辨什麼事可以妥協﹐什麼事不可以妥協。民主並不是什麼事都可以妥協﹐更不是不分是非的和解。
台灣人民必須堅持民主的原則﹐不能妥協。民主與封建無法和解。民主的認識實行﹐對台灣人來說﹐是一種挑戰﹐而不是封建的妥協。
在台灣人民對民主的運作和誤解妥協的應用中﹐最令人痛心的是﹐對台灣獨立的妥協。因為中國堅決反對台灣獨立﹐美國不支持台灣獨立﹐台灣人民不敢公然地﹑光明正大地追求獨立。台灣獨立只能作﹐不能說---“暗獨”。
在國民黨的白色恐怖﹑戒嚴統治下﹐我們不能在台灣公開地提倡台灣獨立的理念。當時﹐不僅在台灣﹐在美國的台灣人害怕聽到﹑看到“台灣獨立。”但是﹐我們還是用“台獨”來提倡台灣獨立的理念。
現在﹐台灣沒有戒嚴法﹐也沒有黑名單﹐實行民主政治﹐我們自己卻放棄提倡台灣獨立的環境和時機。我們認為“台獨”已經是過去式。台灣獨立是過時的名詞。台灣獨立是一個不再有效用的萬靈丹。甚至﹐我們把“台灣獨立”看成選舉的綁腳石。
在沒有堅定共識的台灣獨立的理念﹐我們有各種不同台灣獨立的看法。我們把揭破國民黨反攻中國大陸的騙局當作台灣獨立的理念。有的人認為只要台灣是一個不同於中國的政治實體﹐就是台灣獨立。現在﹐更多的人認為﹐台灣人民可以選舉『中華民國』總統﹐台灣人的政黨執政﹐就是台灣獨立。這種台灣獨立的看法﹐表示我們沒有獨立建國的理念。但是﹐一些自稱一生奉獻台灣獨立的台獨人士也持有這種看法﹐他們的建國理念在那裡﹖
台灣獨立不是放棄反攻大陸的『中華民國』。台灣獨立不是台灣不同於中國的政治實體。在中國歷史裡﹐有很多時期﹐同時有幾個不同的政治實體存在。但是﹐這些不同的政治實體並不就是﹐不同的獨立國家。台灣獨立更不是選舉總統﹐對『中華民國』背書(endorsement)。台灣獨立絕對不是中國的缺席統治(by default)。 中國沒有統治台灣﹐ 並不表示台灣獨 立。
台灣還沒有獨立建國。任何認為台灣已經獨立的看法﹐都是對台灣獨立的妥協。我們一定要以堅定的獨立理念達到建國。我們不能貪圖一時的假安定和為了選舉的勝利﹐對台灣獨立妥協。
我們一定要公公然然﹑光明正大地宣佈台灣要獨立。我們一定要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台灣只有脫離中國﹐才可能建立一個人權﹑民主﹑自由的台灣國。台灣的獨立和美國獨立一樣﹐是一條不歸路。台灣獨立不能妥協的﹐也無法和解的。台灣的建國也和美國的建國一樣﹐可以根據民主的原則的妥協下成立。

鄭思捷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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