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桑蘭走到在大眾心目中被徹底毀容這一步,值不值得同情呢?
我在「桑蘭的惡棍律師」一文中已經指出了海明的一堆謊言:九人聯合國律師團、紐約大學教授、給中國賑災捐三千塊、告CNN十三億(把中美兩國媒體騙得一塌糊塗)等等。但海明就像沒事人似的,繼續對媒體滿口撒謊:免費為桑蘭打官司、紐約黑社會要綁架桑蘭、他給時代華納、特納、美國體操協會和十五名被告網友都發了傳票(上述任何人都沒拿到傳票)等等、等等。
但在這一堆堆的謊言面前,許多人警告桑蘭,此官司打不得。我的「桑蘭被丈夫和律師毀容」一文也清楚地警示她。但桑蘭不僅要打,而且照用這個律師(當然,也不會有第二個律師接這個荒唐案),還在網民的一片罵聲中頂風而上:「口水淹不死我們。」「即使我因為這個事情,名聲毀了,也在所不惜。」面對有些網民善意的疑惑:桑蘭是不是上當受騙了?她在抵達紐約後開記者會表示:我已經是三十歲的人了,一切都是我自己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想阻止桑蘭跌入深淵的人都束手無策了。事實上,桑蘭能和所謂的經紀人黃健成為一夥,已經顯露她骨子裡到底有些什麼東西。對那個黃健,我曾寫過,他在網上罵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層地獄裡都絕對找不到的。不是心靈殘廢的女人,絕不可能接受那麼下作的東西。事實上,「桑蘭強調,黃健代表的是她本人。黃健(在網上)講的話都是她知情的,也是她同意了的。」(海明博客)
所以,桑蘭和海明的合作,不是偶然,是必然的絕代佳配,是她和黃健相配的續集。他們三人,加上那個用五、六公斤「血紙」把桑蘭塗抹得不成人樣的路平,是「心有靈犀一點通」的。他們心靈的殘疾部分,一碰即合,共鳴共振。
桑蘭是官司的始作俑者,她為打出下半生的生活費,製造出美國一系列機構傷害她、劉謝欠她、薛偉森性侵她這些「毒」主意。這種不惜一切手段、不惜身敗名裂、不惜濫傷任何人的行為,報應這麼快就到來,並不奇怪。
海明接這個案子,只有一個目的:出風頭,炒作自己的名聲。大家都清楚,自卑感越嚴重的人,風頭欲越強。海明的風頭癮,超過那些吸大麻者的毒癮,這從他的所謂告米高梅電影公司,告CNN十三億、告莎朗史東等等,可以清楚看出。都是假告,假使橫。由於他的風頭癮太大,見到桑蘭要打官司,立刻比癮君子見到白粉還興奮。
他從一開始就清楚這官司即使不談內容,僅僅時效期這一點就都過了(他在博客和黃健就此有對話)。所以他從一開始就準備打一場和「起訴」米高梅、CNN、莎朗史東一樣的「官司」。也就是說,他是鬧着玩的。他那個寫的亂七八糟的訴狀,完全可以證明這一點。他就是等着法官把案子踢出來,根本不接受。這樣他就可以在媒體炒出個大名聲之後撒手撤出。
他大概連一秒鐘都沒想過,這種惡意濫訴,不僅把桑蘭的下半生毀了,把平靜過日子的劉謝家庭鬧個翻天地覆(身心傷害、時間和金錢的損失),把華人媒體攪和個雞犬不寧,也讓美國人覺得中國人怎麼這麼神經病,一會兒告CNN十三億,一會起訴十八億。沒人會知道這只是「一個」惡棍華人律師幹的;在美國人那兒,這就是中國人幹的。
桑蘭之毒,我已在多篇文章中評論。但她再惡,如果沒有律師接這個官司,也沒機會展示。桑蘭不懂美國法律,任何一個哪怕有一點點為她利益着想的律師,也會勸她不要打這個官司。醫療保險部分,且不說本來就可以報銷在中國治療和摔傷有關的條款;即使沒有,通過協商(而不是以告人家幾個億的惡婦形象出現),效果可能更好,得到的利益可能更大,畢竟她曾引起過全美國的巨大同情,保險公司也會酌情考慮。但現在,這個濫訴把那點形象家底敗壞貽盡,以後保險公司就只剩義務而絕無友好可言了。
起訴劉謝,桑蘭曾對國內媒體表示,她一開始也是不情願的。明顯地,如果沒有海明的推波助瀾,未見得走到起訴這一步。而且,黃健在網上說薛偉森給桑蘭洗澡、買文胸,海明立刻在起訴書上加上了告薛性侵。當地縫裡又冒出一個騙子路平,說有五、六公斤重的帶血證據時,海明更嗅到腥味,讓桑蘭到警察局報一級強姦。如果沒有海明的指點,桑蘭怎麼懂得拿十三年前沒發生過的事兒去警察局報案?而且是一級強姦?現在桑蘭的指控被檢方推翻後,海明把一切都推到桑蘭頭上,說報案和他沒關係,是桑蘭自己報的。真是比桑蘭之毒還高一段呵!
事實上,如果桑蘭不告劉謝,不扯性侵,還真不至於丟醜丟到今天這般赤身裸體。案子基本上就到和美國保險公司達成協定結束,海明宣告:中國明星跟美國種族主義分子打維權官司大獲全勝。桑蘭高舉中國國旗,坐着美國保險公司提供的嶄新輪椅,打着勝利手勢,凱旋歸國。於是中國人民又揚眉吐氣一次,海明則成為「為華人爭光的民族英雄大律師」。他就真唬成了,就像賀梅案的主角們似的。
那幾個華人不就這麼「打贏了」跟美國人的官司嗎?一開始法律層面打不贏,輸了之後,就找中國領館,找中文媒體,發動華人鬧哄「種族歧視」,有的甚至還給奧巴馬和胡錦濤寫信,把法律案變成政治案。借助「偉大人民共和國」的無形威力,也真讓他們玩成幾個。但「贏」絕不等於他們正確。辛普森和凱西不都打贏了殺人案嗎?但他們很光榮嗎?公眾心裡沒數嗎?惡,當然有贏的時候,否則地球就成天堂了。
大家在西方住久了都知道,在一個君子的國家,人們最得罪不起的是:弱者、失敗者、瘋子和惡棍。只要「弱者」一鬧,君子們趕緊道歉,哪怕完全沒有君子的錯。君子搭理不起無賴,君子也不稀得搭理無賴,於是就讓海明一類的惡棍在西方混下來。海明絕不是唯一,好多領域都有這種混子,以不同的形式,打中國和外國的剪刀差。
可惜這次海明打輸了。現在只是開始,最後會輸到精光。海明可能已經意識到這點,所以這幾天像個輸了幾百萬的賭徒一樣,不知怎麼發瘋才能自慰。上海的脫口秀藝人周立波到紐約度假,和桑蘭案的被告莫虎、劉謝夫婦等人吃飯時說了一句「幫助人是要冒風險的」,連桑蘭的名字都沒提,海明就聲稱,周傷害桑蘭,要告他兩個億。後又說周立波傷害海明自己,已起訴20萬。還聲稱雇偵探公司尋找周立波住的旅館,出三千塊懸賞找到周的人。
但我覺得這次他已經不是為炒作了,而是在案子一路潰敗、他和桑蘭都被網民罵得狗血噴頭、莫虎更誓言要一個一個追究到底的情況下,他病症急劇惡化。發瘋的人總能找到發泄目標。別人連他的名字都沒提,他就指名道姓破口大駡。罵完反誣告別人。撒完潑之後就在博客上寫:「做人要實實在在的。中國年輕一代是沒有信仰的一代。滿嘴謊話,唯利是圖,自我中心,只顧眼前。」
網上一篇文字這樣寫道:「海明這個維權律師罵完被告罵被告律師,罵完被告律師罵洋人,罵完洋人罵網民,罵完網民罵記者,罵完記者罵極權,罵完極權罵民主,罵完民主駡名人,罵完名人罵客戶。晚上罵完,一早醒來又滿口『文明道德』。今天罵,明天就是再生父母。」
一個朋友氣到如此地步:「天哪,我怎麼生在一個有海明這種畜生的民族裡,真是太倒楣了。畜生讓人害怕,還不讓人恨呢。天下怎麼有海明這種讓人咬牙切齒的怪獸!」 (... 前往第 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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