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自己站起來之後外來的援助才會有效出現
面對流亡政府之獨裁高壓與經濟剝削,台灣人的生存條件更加脆弱,反抗體制的力道更加薄弱。流亡政府的體制更加堅固,人民對改變現狀更加無力感,對這種內部的無助感,有一些人企圖訴諸國際社會的協助。這些人引用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舊金山和約」,或是美國國內法的「臺灣關係法」,有的人認為台灣還是美國的軍事占領區,還是受到美國在台灣的軍事政府管轄;也有人主張日本只有放棄台澎的各項權利(Titles),並沒有更改當時日本國籍台灣人的國籍,所以主張現在台灣人的宗主國仍然是日本。因為美國與日本對台灣的主權轉承都有某種隱諱不明的關係,所以主張應該向這兩個國家直接訴請保護,甚至發放至少旅行護照,以脫離流亡政府的統治。到目前這個時刻,我們只看到美國與日本都只與台灣保持友好關係,但也確實看到他們政府在「流亡政府」與「台灣人民(或住民)」之間保持一種模糊的策略。雖然爭取美國與日本的支持是對台灣住民有利的行動,但是當這些國家公開宣稱他們對台灣沒有領土的野心時,我們應該要有所節制,不能上演「半路認老爸」的鬧劇。
要推翻流亡政府體制,所依賴的是受壓迫民眾自己的力量。早年的菲律賓馬可仕政權的倒台、最近南蘇丹的公民投票、埃及的穆巴拉克政權的倒台、甚至即將發生的利比亞卡達費獨裁政權的倒台都是人民非暴力反抗的力量有了具體的實力,國際社會才順水推舟,幫助完成最後的關鍵手段。現實上來看,國際強權也只是為了維護與將來新體制的良好關係而採取的行動,國際正義要有人民力量的支持與後盾,才會「自助而後天助」,務實上是「實力原則」,絕對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不顧自我民族的尊嚴,反而會成為國際社會的笑話。台灣獨立建國千萬不要為了面對流亡政府獨裁高壓的巨大困境而產生抄走捷徑的偷懶思考,要從鼓勵自我民族的群眾認知歷史、虛心學習非暴力抗爭的知識與技能、組織群眾產生抗爭力量,追求人類自由民主人權正義繁榮與環保的共同文明價值,這些先進的強國才能尊重台灣人的主張。了解與確認國際法理的存在,國際社會並不就會讓台灣人的權利自然實現,台灣人既然知道法理而不會自己採取行動,反而要別人負起責任,不也說明「不負責任」是我們的問題所在嗎?
我們的新戰略
根據吉恩夏普博士在「社會權力與政治自由」的論述,統治者的權力來源不是像巨石一般而一成不變的,他們的統治權力主要來自六個來源:合法性(或正當性)、人力資源、技術與能力、物質資源、無形因素(如意識形態)與懲罰制裁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合法性。這也是統治者一方面要以軍事戒嚴高壓手段來掩飾合法性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喜歡以可以操弄的選舉來漂白自己合法性的不足,如果選舉輸了,還可以大言不慚地不加以承認。觀察流亡政府在台灣60多年的殖民統治不正就是這樣栩栩如真的寫照嗎?先是軍事戒嚴、白色恐怖的滅種、選舉的買票與作票、2000年到20008年失去政權的胡鬧,不是歷歷在目嗎?